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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Safety Lower Manhattan

州总检察长就高速电动车辆发出警告

最新指南明确指出,在曼哈顿下城发生致命碰撞事故后,超过速度和功率限制的设备必须进行注册。

作者:Staff Report发布于 2026年8月4日 15:25

纽约州总检察长莱蒂西亚·詹姆斯(Letitia James)发布了一项正式的消费者警示,涉及那些经常被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但实际上不符合州安全标准的机动两轮车的销售和运营。该公告旨在提醒公众,超过特定速度和功率阈值的设备在法律上被归类为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必须进行适当的许可、注册和保险。

该警示发布前发生了一系列近期事故,包括7月29日在曼哈顿下城发生的一起致命碰撞。在那起事故中,17岁的加布里埃尔·纳卡托(Gabriel Nacato)在驾驶其车辆撞上一辆SUV后身亡,当地官员确认该车辆为Deepower品牌电动设备。根据产品规格,该设备时速可达30英里,并使用1500瓦电机,这使其完全超出了纽约市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参数。

根据现行州法律,合法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功率限制在最高750瓦。此外,速度限制也受到严格执行:1级和2级电动自行车限速为20英里/小时,而3级车型在五大行政区内上限为25英里/小时。电动滑板车限速为20英里/小时,但在许多情况下不得超过15英里/小时。超过这些指标的设备在法律上不被视为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滑板车。

总检察长詹姆斯表示,执行这些限制旨在保护公共安全,并指出大量未注册的高速车辆对所有道路使用者构成了危险。总检察长办公室鼓励公众通过州在线消费者投诉门户网站,举报可能歪曲这些高速设备法律地位的零售商。

包括“交通替代方案”(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在内的倡导团体对该警示表示支持。执行董事本·弗纳斯(Ben Furnas)称此举是解决他所描述的制造商欺骗性营销行为的必要步骤,这些行为导致消费者在误以为是合法上路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下,购买了危险的高速设备。

事发地点

Lower Manhattan, New York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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